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建立符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人才分类评价认定和支持体系,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根据《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闽委人才〔2020〕4号)、《漳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评价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漳委人才〔2021〕14号)、《东山县F类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和支持办法(试行)》(东委人才〔2022〕1号)、《关于印发<东山县F类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2023年版)>的通知》(东委人才〔2023〕4号),对在东山就业创业的全职引进人才、现有人才进行东山县F类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认期为6年,经主管部门推荐,人社局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提交县委人才办进行复审、联审,形成拟认定人员初步名单,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确定拟认定人员名单,特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0日—26日,联系电话:0596---5881691特此公示附件:拟认定2023年东山县F类高层次人才名单东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2月20日拟认定2023年东山县F类高层次人才名单序号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人才类型1李利勇东山县翔业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现有人才2刘博娴东山县妇幼保健院现有人才3林跃生东山县医院麻醉科主任现有人才4王玉成东山县医院副院长现有人才5林伟强福建省逸成海洋科技有限公司现有人才6林铭辰东山冉城装饰装修有限公司现有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