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新技术企业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预申报对象(一)资格到期需重新认定的2021年度高新技术企业,(二)已排摸的拟参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新申报企业,(四)有意愿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但需科技部门辅导的科技型企业,二、预申报流程(一)注册登录预申报企业登录“宁波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以下简称:认定网,(二)预申报通过“高企认定”-“高企认定申报(预申报)”-“开始预申报”,预申报期限为2023年12月19日至2024年1月31日,未在2024年1月31日前参加预申报的企业不得参加2024年第一批正式申报,本次填写内容和打分情况仅作为后续精准服务企业、提升企业认定通过率的依据,三、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的优惠政策(一)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2)认定补助:符合条件企业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符合条件企业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首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千方百计动员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为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