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方案>的通知》(赣科发〔2023〕2号)和《关于组织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领域省重优化重组申报工作的通知》(赣科发财字〔2023〕70号)要求,拟批复组建“流域生态智能监测与综合治理江西省重点实验室”等19个江西省重点实验室(见附件1),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科技厅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异议问题应清楚表述,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异议的,应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对收到的异议,省科技厅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逾期或匿名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方式及电话:1.省科技厅条件财务处0791-862538722.省科技厅科技监督处0791-862639383.省纪委驻厅纪检监察组0791-86265917通讯地址:南昌市东湖区省政府大院北二路53号邮编:330046附件:江西省重点实验室拟组建名单(自然资源、生态环境领域)江西省科学技术厅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