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於開展2023年度省級服務型製造示范復核工作的通知》(浙經信服務〔2023〕179號)和《浙江省省級服務型製造示范遴選管理辦法(試行)》(浙經信服務〔2023〕102號)要求,第一至第四批省級服務型製造示范企業(平臺)經各縣(市、區)經信部門初審,各設區市經信部門復審、核實,已完成相關審核,現將通過復核的企業(平臺)名單予以公示,公示期間如有異議,可嚮省經信廳反映,公示時間:2023年12月20日—2023年12月24日,省經信廳生產服務業處聯繫電話:0571-87055246,省經信廳機關黨委(機關紀委)聯繫電話:0571-87056763,附件:擬公佈第一、二、叁、四批省級服務型製造示范企業(平臺)復核通過名單浙江省經濟和信息化廳2023年12月19日附件.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