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苏财金〔2023〕165号)文件要求,为认真做好2024年度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请各有关单位于2023年12月26日前按照苏财金〔2023〕165号文(申报指南附后)相关申报要求,将盖章胶装的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两份)报送邗江区财政局政府债务金融管理科(地址:扬州市邗江区兴城西路185号,咨询电话:87862082),同时电子版材料统一发送至邮箱294433451@qq.com,逾期未报视同放弃申报该项资金,注:本次申报需依托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对申报单位进行信用审查,请申报单位务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信用报告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件:2024年度江苏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