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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遴选2023年榕城区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的第二次公告

榕城区农业农村局 | 2023-12-20
根据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函〔2023〕1005号)文件要求,我区于12月12日发布了“关于公开遴选2023年榕城区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的公告”,决定对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遴选进行第二次公告,具体事宜公告如下:一、培训任务:2023年榕城区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不少于80人,分三个模块实施:第一模块为综合素养课教学,第二模块为专业能力课教学,具体培育内容按照《广东省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粤农农函〔2023〕1005号)中有关要求实施,三、申报条件承担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的机构要符合以下条件:1.已列入中组部、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认定的培训基地(综合类)名单,四、遴选程序(一)申报、提交材料本遴选公告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至12月27日,请具备并遵守以上遴选条件及要求、有意愿申报承担2023年榕城区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的培训机构,形成全面、详实的申请报告(包括申请书、法人证书、机构性质、师资队伍、培训场所设施设备条件、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工作情况、保障措施等)和培训方案,于2023年12月27日下午五点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到榕城区农业农村局综合股参加遴选,将分数最高的培训机构确定为本次高素质农民培育的培训机构,(三)公示备案榕城区农业农村局将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将其确定为2023年榕城区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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