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农业农村局:为进一步规范省级农业产业强镇认定管理工作,我厅制定了《陕西省省级农业产业强镇认定管理工作规范(试行)》,(16-18〔2023〕6号)陕西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12月19日陕西省省级农业产业强镇认定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为规范省级农业产业强镇(以下简称产业强镇)认定管理工作,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产业强镇的申报、认定和动态管理工作,产业特色鲜明、产业链条完整、质量效益良好、联农带农有力的行政镇(乡),第八条【市级职责】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对申报产业强镇建设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二)产业强镇建设方案(含资金使用明细表及项目绩效目标等)、产业强镇建设申报表,第五章监测管理第十二条【项目管理】市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指导项目县农业农村部门按照省级批复的实施方案进行项目和资金管理,第十三条【动态监测】省农业农村厅对产业强镇建设情况进行动态监测,重点指标包括主导产业全产业链产值、主导产业融合发展效果、经营主体培育情况、联农带农成效、集体经济发展水平等,第十四条【激励机制】省农业农村厅对监测结果较好的产业强镇,附件:1.陕西省省级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方案(模板)2.陕西省省级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申报表(模板)一、乡镇基本情况介绍建设乡镇区域范围、基本条件、农业产业发展情况等,三、建设思路目标农业产业强镇建设的思路原则、任务目标(包括主导产业全产业链目标产值、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带动农民就业增收、推动产业融合发展等情况),四、主要建设内容及资金测算农业产业强镇主要建设项目、承担主体、建设地点、建设内容、资金测算、资金监督等方面,六、支持政策县(区)、镇(乡)对主导产业发展、人才、科技等方面的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