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贯彻实施稳就业政策若干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内就工发〔2023〕1号)文件精神,经我中心对2023年申请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返还企业审核评定,符合返还条件的企业2家,为做到援企稳岗返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杜绝骗取失业保险资金行为的发生,现对2家申请领取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补贴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有关单位、个人及社会各界对所公示的申报单位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来访的形式向旗就业服务中心反映或者举报,公示办公室设在旗政务服务局三楼310(旗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股),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联系电话:0477-2276783,附:2023年拟享受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返还企业名单序号企业名称企业编号拟返还金额1内蒙古隆诚兴劳务服务有限公司66259100370317194.52杭锦旗社会工作协会1506254024300680.74杭锦旗就业服务中心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