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攸县2022年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攸政办函〔2022〕60号)、《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攸县2023年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攸政办函〔2023〕62号)、《攸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攸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相关实施细则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组织申报、考核初验,并由攸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现将攸县2022、2023年度及部分2021年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拟奖补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攸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731-24222379(攸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附件:拟奖补名单攸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领导小组办公室一审:谭冠雄二审:谢二威三审:刘建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