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我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3〕165号)规定,现将2023年第3批符合申请稳岗返还条件的广西桂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部湾分公司等198家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9日至12月25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2月25日前向钦州市钦北区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综合部申请复核,我中心将按相关政策处理,监督电话:0777-3680582,附件:2023年第3批符合申请稳岗返还条件的企业名单钦州市钦北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2023年12月19日文件下载:2023年第3批符合申请稳岗返还条件的企业名单.xlsx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