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郓城县农村电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等文件内容要求,打响“e品好郓”电商区域公用品牌,郓城县商务局根据主体自愿申报和组织推荐,选出了12家企业,拟授权使用“e品好郓”电商区域公用品牌,现将第四批“e品好郓”电商区域公用品牌授权企业名单向社会予以公告,第四批“e品好郓”电商区域公用品牌拟授权企业名单(12家)现对纳入“e品好郓”电商区域公用品牌的组织依据《郓城县电商区域公用品牌授权使用管理规范》的要求,可以在公布的产品包装、生产经营场所、广告宣传等相关材料中使用“e品好郓”形象标识,未纳入“e品好郓”品牌体系的组织及产品不得使用“e品好郓”形象标识,县商务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e品好郓”公用标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使用“e品好郓”公用标识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责任,公示时间从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5日,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向郓城县商务局反映,监督电话:0530-5378707郓城县商务局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