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6〕95号)及遂政发〔2018〕49号文件有关规定,遂昌蓝天合伙税务师事务所1家单位申报包筱菲、叶莹2人高校毕业生见习补贴,经审核,符合相关条件,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中心反映,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5日地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北街206号(邮编323300)联系电话:8526336、8526335遂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2月19日遂昌县普通高校毕业生见习训练补贴表单位名称姓名见习期限20210801—今见习训练补贴金额意外伤害保险补贴金额单位缴纳养老补贴金额合计补贴标准(元/月)月数遂昌蓝天合伙税务师事务所包筱菲2023.03.01-2023.05.311472.0034416.00248.560.004664.56叶莹2023.04.01-2023.05.311472.0022944.00132.820.003076.82累计57360.00381.380.007741.38附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