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新政办发〔2022〕34号)等文件精神规定,经企业申报、项目审核,北斗星智能电器有限公司等8家云雀计划培育企业、新昌县槃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11家新星工程培育企业符合厂房租用财政补助政策,现对2021-2022年新一轮云雀计划(新星工程)培育企业厂房租用补助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9日至12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县经信局或县财政局反映,联系电话:县经信局:86239613,县财政局:86024427,新昌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23年12月19日附件:2021-2022年新一轮云雀计划(新星工程)培育企业厂房租用拟补助清单序号企业名称类别拟补助金额(万元)1北斗星智能电器有限公司2021-2022年新一轮云雀计划培育企业1002新昌县三元机械有限公司53.183新昌县正大制冷配件有限公司16.964新昌县红利机械有限公司62.975新昌县晶鑫精密机械配件有限公司45.256新昌县开铭制冷配件有限公司68.917浙江中集轴承有限公司808绍兴摩泰机电科技有限公司44.029新昌县槃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1-2022年新一轮新星工程培育企业46.4510浙江锦正科技有限公司20.6511新昌县三才机械有限公司42.8512新昌县合创机械有限公司8.2513新昌县凯德堡机械有限公司20.9214新昌县剡源换热器有限公司20.2915浙江新昌汇盟机械有限公司12.8716浙江宝捷模具科技有限公司5017新昌县美迪森智能设备科技有限公司36.8418新昌县博尔特机械有限公司27.0219新昌县璟辉机械有限公司12.19合计769.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