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知发〔2023〕97号各设区市知识产权局:按照《关于面向县域、园区开展2023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建设示范评定工作的通知》(苏知发〔2023〕72号),经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园区管委会申报、设区市知识产权局审核推荐、省知识产权局组织评审、会议审定、公示等程序,现确定无锡市梁溪区等11个县(市、区)为江苏省知识产权建设示范(县域)(名单见附件1)、南京浦口经济开发区等22个园区为江苏省知识产权建设示范(园区)(名单见附件2),请你们认真按照《江苏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江苏省“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部署要求,指导有关县(市、区)和园区制定示范工作方案,打造区域知识产权工作高地,各示范县(市、区)和园区要在省、市知识产权局指导下,由示范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并报省、市知识产权局备案,要将示范工作纳入地方党委、政府、园区管理委员会重要议事日程,各示范县(市、区)和园区应形成年度工作报告,于次年2月底前同时报省、市知识产权局,附件:1.2023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建设示范(县域)名单2.2023年度江苏省知识产权建设示范(园区)名单江苏省知识产权局2023年12月18日联系人:钟礼涛,电话:025-83279977;吴信永,电话:025-83279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