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通知如下:一、验收安排(一)验收时间地点时间:2023年12月22日,实地核验验收地点:项目承担单位实地,(二)验收方式根据《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2022年度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惠市场监知促〔2023〕8号),对于项目财政支持经费为1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除现场实地核验验收的项目外)采取集中会议验收方式,由项目实施单位进行PPT项目介绍(10分钟),其后专家质询、项目单位答辩(5分钟),最后专家组评议并形成验收意见,项目组织验收单位组织专家组到项目实施单位进行实地核验,其后专家质询、项目单位答辩(5分钟),财政支持经费2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还需提交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证明材料及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三、其他要求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提高认识,填写验收确认回执(附件2)连同答辩PPT于12月20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邮箱(gdippa@gdippa.com),请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承担单位安排单位会议室进行验收,对未按时参加验收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