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山镇人民政府:你镇《关于2021年度第三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鸿政〔2021〕5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你镇呈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符合鸿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同意洪厝村集体农用地0.3788公顷(旱地0.3361公顷、其他农用地0.0427公顷)转为集体建设用地,本批次农用地转用列入我市2021年度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计划指标,二、本批次集体土地农用地转用涉及的村及地类面积:鸿山镇洪厝村农用地0.3788公顷(旱地0.3361公顷、其他农用地0.0427公顷),三、涉及补偿安置问题请按有关规定办理,四、请严格按照《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及国家、省土地供应政策、用地定额指标、技术标准等有关规定办理供地和建设手续,并按规定备案,此复,石狮市人民政府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