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扬人社函〔2023〕13号)文件要求,经审核,2024年1月就业技能培训拟补贴282人次,按照扬州市人社局、财政局《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扬人社函〔2023〕50号),自2023年6月1日起,按照B类(养老护理员、西式面点师)中级工补贴标准1000元/人(其中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500元/人),适岗培训合格证书补贴标准250元/人,6月1日前已开班并备案的按原标准执行,拟发放就业技能培训补贴13.475万元,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高邮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就业培训科联系,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9日至12月25日,联系电话:高邮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就业培训科0514-84611998,附件:2024年1月就业技能培训拟补贴花名册(282人次,13.475万元).xlsx高邮市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