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BGS-2023-11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惠州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惠市人社规〔2023〕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和驻惠各副处以上单位:现将《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惠州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2月19日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惠州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部署,本办法所指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是依据申报条件要求,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的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每年面向企业遴选2个惠州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第二章项目申报与评审第六条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单位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第七条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社会事务)局要按照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的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条件和控制数推荐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候选单位,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一)申报材料1、《惠州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2、《惠州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二)人员材料花名册、师资简历,确定本县(区)培训基地建设项目推荐单位上报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三章项目资金使用范围第十条对获得惠州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的企业,第十一条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单位要做好以下项目资金管理工作:(一)严格实行项目管理,落实本单位进行项目申报时制定的惠州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经费管理实施细则,第十三条市、县两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共同对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单位的进行日常指导和管理,附件:1.惠州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2.惠州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3.惠州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考核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