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商务(跨境电商)主管部门,广州空港委: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23年广东省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和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粤商务电函〔2023〕167号)转发你们,广东省商务厅将认定一批省级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和企业,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一、请各单位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本辖区产业园区和企业做好认定工作,推荐本地优秀产业园区和企业参加,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含纸质版和电子版),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符合要求后推荐上报(附件6、7),纸质版申报材料内容按“四、申报材料”顺序编排,一式7份,电子版刻录成光盘附上,一式2份,三、申报材料于2023年12月25日下午17:30前,提交至市商务局电子商务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12号广百商务楼旧翼24楼24层),附件: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开展2023广东省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和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pdf点击下载附件1-7.zip广州市商务局2023年12月14日(联系人:叶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