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市科技局制定了《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附件:技术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忻州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12月19日技术创新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忻州市技术创新中心的认定、运行和管理,参照《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第三条市技术创新中心主要依托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术机构建设,市技术创新中心分为综合类技术创新中心和领域类技术创新中心,第四条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根据我市需求,第五条市科技局负责市技术创新中心的建设管理和宏观指导,负责市技术创新中心的认定、调整和评估等方面的工作,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部门为市技术创新中心的归口管理部门,第六条综合类技术创新中心主要依托高校院所的优势科研力量或新型研发机构等牵头组建,专业化创新研发机构主要结合区域内各地方的产业发展需求和优势科研力量分布进行统筹布局,第八条申请建设市技术创新中心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市技术创新中心牵头单位应在忻州市内注册登记,符合条件的单位按申报要求如实编制市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申报材料,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