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南京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集聚区和试点企业申报的通知》(宁建筑产业办〔2023〕55号),我办在各单位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由市、区相关部门审核,并组织专家开展资料评审工作,现将通过评审的2023年度南京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集聚区和试点企业进行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名单有异议请及时反映,联系电话:025-83278243,附件:2023年度南京市智能建造试点项目集聚区和试点企业公示名单南京市建筑产业现代化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