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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三江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

宜宾三江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 | 2023-12-18
(二)落户人员购房补贴在三江新区主城区参与补贴活动的在售楼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后,(三)人才购房补贴在三江新区主城区参与补贴活动的在售楼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且经认定的在新区就业的F类及以上人才(其就业的所属企业工商注册地、财税征管关系均在三江新区范围内,(四)团购补贴在参与团购活动的三江新区主城区同一在售新建商品住房开发项目内,申请购房补贴还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在三江新区主城区购买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的新建商品住房(期房、现房),按照《关于印发〈宜宾三江新区人才计划若干支持政策(试行)〉购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三)人才购房补贴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宜宾三江新区人才计划若干支持政策(试行)〉的通知》规定,(二)补贴后的监管区住房建设局对已经领取购房补贴人员的网签合同予以冻结,(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工作及责任1.房企专项优惠:参与三江新区主城区购房补贴的房开企业,2.参与本次购房补贴的房开企业应提前将现行促销活动及购房专项优惠标准如实上报区住房建设局备案,(六)若本实施细则与《关于印发〈宜宾三江新区人才计划若干支特政策(试行)〉购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宜三江住建发〔2022〕88号)中人才购房补贴内容不一致的,(七)本实施细则中购房补贴、落户人员购房补贴、团购补贴有效期为2023年11月6日—2024年3月31日,申请人应于2024年6月30日前向我区住建部门提交购房补贴和团购补贴申请,在合同备案并完成户籍迁入后半年内(最迟以取得不动产权证开始计时半年内)提交落户人员购房补贴申请,在合同备案并完成户籍迁入后半年内(最迟以取得不动产权证开始计时半年内)提交人才购房落户补贴申请,附件:1.政策解读2.购房补贴申请资料清单和流程3.宜宾三江新区购房补贴楼盘信息表(适时更新)4.宜宾三江新区团购楼盘信息表(适时更新)5.参与组团购房的成团明细表6.宜宾三江新区房开企业购房专项优惠表7.宜宾三江新区购房补贴资格认定表一8.宜宾三江新区购房补贴资格认定表二9.宜宾三江新区产业工人购房补贴资格认定表10.宜宾三江新区落户人员购房补贴资格认定表11.宜宾三江新区人才购房补贴资格认定表12.宜宾三江新区购房补贴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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