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支持泉州工业企业增资扩产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各高等院校:《支持泉州工业企业增资扩产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12月8日(此件主动公开)支持泉州工业企业增资扩产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特制定以下措施:一、住房支持对在政策有效期内完成增资扩产投资额5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二、教育支持对在政策有效期内完成增资扩产投资额本地工业企业,参照《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进一步支持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泉委办发〔2018〕34号)等文件对民营龙头企业、纳税大户、高新技术企业和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的相关教育扶持政策进行支持,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三、创新支持高新技术工业企业“免审即入”标准化园区,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四、信贷支持对在政策有效期内完成增资扩产投资额5亿元以上的本地工业企业,〔责任单位:市金融监管局,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五、融资支持(一)支持市级工业龙头企业列入泉州市技术创新基金企业研发投入企业“白名单”,在执行泉州市财政局、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泉州市科学技术局、泉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技术创新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泉财规〔2023〕2号)关于设立不低于100亿元的技术创新基金、通过财政贴息鼓励银行机构为列入“白名单”的技术改造项目和研发投入企业提供低成本高效率贷款支持的基础上,(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工信局、科技局、金融监管局)(二)鼓励挂牌、上市企业再融资投向增资扩产,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七、用地支持对在政策有效期内增资扩产投资额完成5亿元以上本地工业企业,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