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45号)和《永泰县农业农村局永泰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永泰县202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樟农〔2023〕256号)文件要求,我县今年需遴选235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每个科技示范主体补助500元,用于购买种子(苗)、农(兽)药、肥料和饲料等,经乡镇人民政府初审推荐、县农业农村局研究,拟确定永泰县2023年235个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8日至12月24日,如有异议,请致电或书面报告县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电话:0591-24832127县科教信息服务中心电话:0591-24836667地址:永泰县樟城镇塔山路32号永泰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