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人在履行据实申报义务的同时享受该文件的相关待遇,三、申请条件1.申请时限: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辖区内就业见习基地见习补贴资金审核发放工作,2.受理要求:见习基地根据当年接收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见习人员和16-24岁失业青年情况,按年度据实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就业见习补贴,四、申请材料1.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免提交)2.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人员情况汇总表3.见习人员生活补助发放证明或银行流水清单4.见习基地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凭证5.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见习人员)(免提交)6.毕业证书(免提交)五、办理流程现场申报:各级人社部门每年发布通知集中受理一次,见习基地根据当年接收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情况,按年度据实向当地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提交相关材料,申报就业见习补贴资金,集中受理申请人提出的申请,申请人将在受理之日起3日内,通过网络、短信等方式被告知是否受理;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受理机构将在自收到材料之日起3日内通过网络、短信等方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审查:审查包括材料核查、电话抽查,现场实地核查、社会公示,由各地人社部门拟定拨付资金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