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转发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35号)文件精神,经审核,拟同意给予以下企业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现予以公示:序号单位名称企业规模类型核定人数补贴金额(元)1丽江阿丹阁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中小微企业23000.002丽江博丽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中小微企业23000.003丽江瀚康肿瘤医院有限公司中小微企业11500.004云南白药集团丽江药业有限公司中小微企业11500.005丽江葛尼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中小微企业23000.006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丽江七星街连锁店中小微企业11500.007昆明肯德基有限公司丽江福慧路餐厅中小微企业11500.008丽江晶玺酒店有限公司中小微企业34500.009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分行大型企业34500.0010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丽江分行大型企业1319500.0011昆明屈臣氏个人用品商店有限公司丽江祥和路分店中小微企业11500.00合计45000.00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2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向丽江市社会保险中心反映,监督电话:0888-5163100,丽江市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