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做好初次创业补贴申请发放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0〕20号)文件规定,双辽市就业服务局认真开展了对就业困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等几类人员的初次创业补贴申请进行严格审核,现对沈阳、郭闯等9名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8日-12月22日,一、公示对象简要情况及名单公示对象及名单详见附件《初次创业补贴初审合格人员名单》二、受理反映情况部门及联系方法受理部门:双辽市就业服务局创业指导科联系电话:0434-7210711办公地址:双辽市郑家屯大街2843号人社局综合楼二楼人力资源市场一号窗口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日双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2月18日附件:《初次创业补贴初审合格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