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2023年度数字经济企业认定工作,山西泉新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被认定为数字经济企业,山西国中米科商贸股份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被认定为数字经济成长型企业,山西鼎盛国中商贸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被认定为数字经济示范企业,《阳泉市数字经济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出台,这是我省首个关于数字经济企业认定的管理办法,我市数字经济企业认定工作每年组织一次,由市大数据应用局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办法》首次细化了数字经济企业的扶持奖励措施,对新认定的数字经济成长型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数字经济示范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分别一次性奖励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我市大力推进实施数字经济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数字经济发展政策体系和产业生态,助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