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沙市农业农村局长沙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长沙市农业品牌和融合发展项目申报与推荐工作的通知》(长农联〔2023〕13号)文件精神,对新获得农业农村部(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绿色食品认证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按每个产品1万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对绿色食品续展的,按每个产品5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单个主体年度奖励不超过5万元,经主体自主申报、县农业农村局初审,现将2023年长沙市农业品牌和融合发展(绿色认证奖励项目)项目18家推荐单位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及时以书面或致电形式向长沙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和长沙县财政局反映,长沙县纪委监委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731-84020632,传真:0731-84011729长沙县财政局电话:0731-84011710,传真:0731-84011707长沙县农业农村局农业发展管理科电话:0731-84024406附件:2023年长沙市农业品牌和融合发展项目区县(市)推荐项目汇总表长沙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