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联原〔2023〕245号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关省、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现将2023年第三批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23年第三批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15000吨、13850吨(分解情况见附件,不含已下达的第一、二批指标),2023年度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分别为255000吨、243850吨,二、两家稀土集团要及时商下属企业所在省(区)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完成指标分解下达,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及所在省(区)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三、稀土集团的指标分解下达、执行进展上报等具体要求,以及地方工业和信息化、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要严格按照稀土总量控制指标政策管理要求执行,附件:2023年第三批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2023年12月14日2023年第三批稀土开采、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