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头单位:省能源局)8.实施重点扩产企业包靠服务,建立新投产工业项目、年新增产值1亿元以上工业企业清单,(牵头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三、着力扩大有效投资14.盯紧省市县三级重点项目,(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15.优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安排协调机制,(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16.实施重大产业项目引领工程,(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18.加力实施基础设施“七网”建设行动,(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能源局)19.加快推进能源转型发展“九大工程”,(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21.实施重大基础设施用地报批奖励,(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能源局)23.完善项目谋划储备、要素保障、问题解决、督导服务四项机制,(牵头单位:省商务厅)26.研究制定跨境电商、市场采购贸易等新业态支持政策措施,(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五、优化提升供给质量28.设立加力提速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奖励资金,(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29.强化企业梯次培育,(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31.优化企业创新生态,(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33.编制实施生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311”工程方案,(牵头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大数据局、省市场监管局)37.推动企业集成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