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整合2023年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对复垦复耕撂荒地特别是撂荒山垅田相对集中连片种粮5亩以上的种植户,每亩补助800元,第三方航测公司对复垦复耕面积航测,2023年全市撂荒地复垦复耕验收合格面积4399.02亩,共需发放补助资金351.9216万元,现下达2023年撂荒地复垦补助专项资金325.9608万元,及时将资金下拨到位,切实管好用好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为加强和规范资金管理,确保复垦业主及时足额收到补助资金,由所在乡(镇)、街道于2023年12月31日前将我市下拨的补助资金发放到位,同时,我局将组织对补助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检查、核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