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制定了《武乡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管理办法(试行)》《武乡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调节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武乡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净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试行)》等14个文件,第十三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交易后按程序办理不动产登记,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应当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抵押登记,第二十九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第十章附则第四十九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农村土地民主管理机制等相关规定另行制定,武乡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调节金征收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管理,以及入市后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人,武乡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净收益分配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收益管理,武乡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地价评估和入市交易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行为,武乡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不动产登记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要求,武乡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抵押贷款业务发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是指抵押人在不转移土地占有、不改变土地用途、保持土地所有权不变的情况下,第三条本办法仅适用于武乡县范围内的以出让、出租、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入市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管理,武乡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用地交易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行为,武乡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推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