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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县级科技专项资金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天台县科学技术局 | 2023-12-18
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创新型领军企业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对初次列入省级创新型领军企业培育对象的给予20万元奖励,对首次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给予30万元奖励,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的给予2万元奖励,单个企业申请额度按每年有效期内国家高新技术企业10万元、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5万元、其他企业3万元的总额控制,对新增国家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重点企业研究院)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新增省级企业研究院、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补助,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10万元补助,给予每家企业每年享受1处30万元补助,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助50万元,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助100万元,分别给予孵化器10万元、1万元奖励,每个成果奖励不超过1万元,四、申报单位需提供的申报材料(一)天台县科技奖励申请表:按申报系统设计申报奖励类别在线填报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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