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具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和《关于印发<新兴县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分配及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各镇人民政府和县畜牧兽医渔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认真审核,共有71家养殖场(户)符合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补助条件,现将符合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补助的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4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2月24日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可向县畜牧兽医渔业综合服务中心反映,(联系人:苏成源,联系电话:0766-2898335)附件:新兴县2023年生猪调出大县肉猪出栏补助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