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有关单位:现将《关于加快新能源货车推广应用的若干措施》印发你们,鼓励从事货物运输的民营企业或个人优先使用新能源重卡,(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国资委,鼓励和支持4.5吨及以下燃油城市配送车辆更新为新能源货车,各市〔州〕人民政府)二、改善新能源货车应用环境(四)给予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鼓励其他停车场制定新能源货车停车优惠措施,各市〔州〕人民政府)(六)扩大新能源货车城区通行权限,各市〔州〕人民政府)(七)支持开通新能源重卡绿色预约通道,鼓励新能源整车企业、物流企业等共同建设数字化供应链管理平台,鼓励煤炭企业、燃煤电厂与汽车生产企业、运输企业通过签订长期运输协议等方式保障新能源重卡运输量,(责任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交通运输厅、省能源局、省国资委)(九)强化金融支持,对使用新能源重卡提供运输服务的物流运输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融资支持,鼓励担保机构与银行制定针对新能源重卡购车群体的专项政策,(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贵州电网公司)(十四)强化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保障,(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贵州电网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