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运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运农发[2023]29号)要求,为深入推进我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承担我县2023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现将培训机构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申报范围与对象省域内涉农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农业农村局下属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不能承担本辖区培训任务);部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二、具备资格与要求1、培训机构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除外),7、培训机构法人三年内无违规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9、部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优先录用,2、申报机构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申报机构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年审时间截止2024年10月之前,4、申报机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近半年流水明细,5、申报机构2022年度资产负债表(加盖公章),7、公安部门出具的申报机构法人三年内无违纪犯罪证明,8、申报机构课堂教学场所、教学设施设备和实训基地(照片),四、上报时间及要求符合上述条件并有意愿承担2023年培训任务的机构将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2023年5月10日前报县农业农村局科教站,附:2023年运城市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表平陆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