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四川省实施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工程十条措施》,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推进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的指导意见》要求,制定实施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工程十条措施如下,实施已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8年计划,重点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范围内已建的、用于粮食生产的高标准农田实施改造提升,主要包括:2011—2018年已建高标准农田经清查评估判定为“需要改造提升”或“基本符合”,四、实施“四改四提”工程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要求,2023年4月底前将符合改造提升条件的高标准农田全部纳入项目储备库,核实拟改造提升项目在“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中的上图入库范围,七、强化改后管护和利用改造提升后的高标准农田不在永久基本农田区域内的,改造提升的高标准农田必须坚持“良田粮用”,强化市(州)、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对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工作的领导,对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投入给予政策性贷款,十、强化考核评价激励将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纳入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乡村振兴考核等,加强对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的质量、管护利用等全过程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