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6号令)的规定,按照《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历史遗留矿山认定结果公告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函〔2022〕8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县境内历史遗留矿山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向绛县自然资源局申请复核,绛县自然资源局在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做出答复,公示期:2022年1月26日至2022年2月26日地址:绛县自然资源局联系人:魏明智电话:15110486448绛县自然资源局2022年1月26日山西省运城市绛县历史遗留图斑认定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