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切实加强就业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琼人社发〔2021〕110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残疾人联合会、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就业扶贫基地、就业扶贫车间、阳光助残扶贫基地、阳光助残扶贫车间认定和补贴办法>的通知》(琼人社规〔2019〕2号)文件精神,决定取消屯昌祥吉全味鸽子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就业帮扶车间资格,现将取消的屯昌祥吉全味鸽子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就业帮扶车间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映,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就业帮扶车间单位的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5日监督电话:0898—67811820屯昌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