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文旅厅《关于开展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用评价标准试评工作的函》(综执函〔2023〕67号),11月份,我局依据《江苏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信用评价标准(试评稿)》等有关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对市区81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开展了信用评价工作,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9日-2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寄送或电话联系方式向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反映,地址:扬州市邗江区秋雨东路29号,联系人:施文兵,电话:18005278853,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