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有关部门:为规范自治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自治区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22〕5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和宁夏农林科学院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资金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资金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农林科学院2023年12月1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