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财规〔2018〕3号文件、〔2019〕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现有2家中小微企业申请吸纳高校毕业生(10名)就业补贴,共计10000元,初次创业4名人员社会保险补贴39469.42元,现将申请两项补贴的企业、人员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提出,过期不再受理,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0日监督电话:86952113附件1:新华区2023年第三季度初次创业人员社保补贴公示表(1)附件2:新华区2023年第三季度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公示表(1)新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