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揭阳市榕城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区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培育工作,经本辖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愿申请、镇级推荐,并经局党组审议通过,现将2023年榕城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拟定名单公示如下,2023年榕城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对象名单序号实施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实施主体11个揭阳空港区鑫美种植专业合作社如对上述公示情况有异议,请于2023年12月25日下午17:00前,实名(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向揭阳市榕城区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并提供证明材料,电话:0663-8623191揭阳市榕城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