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南放射医学与核技术应用研究院:《关于拨付我院2023年运行经费的请示报告》(浙南研究院〔2023〕BG-6号)悉,根据苍南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2021〕5号、《浙南放射医学与核技术应用研究院合作协议书》等文件要求,以及《2023年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项目明细表》,经研究,现将2023年浙南放射医学与核技术应用研究院第四批专项经费40万元拨付给你单位,资金由我局从“2060499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预算科目中直接拨付,请根据年度工作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并严格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确保财政专项经费专款专用,苍南县科学技术局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