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提升人才创新创业环境加强“产业科创名城”人才支撑的15条举措》(扬发〔2022〕9号)和《扬州市鼓励高校毕业生来扬留扬回扬创业就业实施细则》(扬人社〔2022〕46号)等文件精神,经企业人才自主申报,区人社局审核,现将扬州市邗江区留扬回扬探亲交通补贴2023年11月审核通过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2023年12月22日,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扬州市邗江区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办公室反映(公示名单详见附件),联系电话:0514-87862310邗江区留扬补贴2023年11月审核通过人员名单.pdf邗江区回扬补贴2023年11月审核通过人员名单.pdf邗江区探亲交通补贴2023年11月审核通过人员名单.pdf扬州市邗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