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州市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惠州市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等文件规定,我局按程序完成了2023年市级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评审、公示等工作,现将资金分配结果予以公告,附件:2023年惠州市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专项资金分配结果(第二批)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12月17日(联系人:徐工,电话:2167310,邮箱:hzzjjkjk@huizhou.gov.cn)公开方式:主动公开附件:1.附件:2023年惠州市城乡建设领域绿色循环发展与节能降耗专项资金分配结果(第二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