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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发展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关于2023年一、二季度清洁能源利用激励拟补贴企业情况的公示

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 | 2023-12-17
以下简称“方案”)、《黄埔区发展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关于组织开展鼓励清洁能源利用促进企业提质增效激励方案兑现工作的通知》(穗埔发改〔2023〕110号),现拟对广州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20家公司给予2023年一、二季度清洁能源利用激励(补贴)资金补贴情况进行公示,请书面或电话向广州市黄埔区发展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反映,一、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7日至12月22日二、受理情况反映的部门、地址、电话:部门:广州市黄埔区发展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改革局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1号E栋317室电话:020-82116662,邮政编码:510530附件:2023年一、二季度清洁能源利用激励(补贴)拟补贴情况表广州市黄埔区发展和改革局广州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12月17日附件2023年一、二季度清洁能源利用激励(补贴)拟补贴情况表政策规定:(一)注册登记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范围内,(三)企业2023年一季度或二季度产值同比实现正增长,补贴标准:(一)对2023年一季度、二季度产值实现同比正增长,补贴标准按照当季度企业天然气用量,以实际价格与常规期间天然气价格(3.95元/立方米)差价的25%给予资金激励,(二)对2023年一季度、二季度产值同比增长达到3%以上(含3%)的规上工业企业,补贴标准按照当季度企业天然气用量,以实际价格与常规期间天然气价格(3.95元/立方米)差价的50%给予资金激励,(三)对2023年一季度、二季度产值同比增长达到8%以上(含8%)的规上工业企业,补贴标准按照当季度企业天然气用量,以实际价格与常规期间天然气价格(3.95元/立方米)差价的100%给予资金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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