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设方概况伊通满族自治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使用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自筹资金在吉林伊通经济开发区长伊片区建设了农产品精深加工科技产业园,三、招租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伊通农产品精深加工科技产业园,(三)项目资产情况:合作项目占地面积152,435平方米,四、合作内容吉林伊通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将伊通农产品精深加工科技产业园的全部资产及其经营权提供到本合作项目,承租人负责伊通农产品精深加工科技产业园的日常管理和运营,包括园区运营模式设计、商业布局规划、制定园区管理规约并组织实施、入园企业招商、入园企业合作(或租赁)协议的签订与履行、园区保安保洁物业维护管理、园区的消防和安全生产管理、对入园企业提供供应链、金融、信息咨询、人才培养等增值服务,自合作项目园区首批具备使用条件的物业资产交付给承租人之日起至第10年对应的日期止,六、租金标准和支付方式租金最低标准为10年总额不低于10501.24万元,具体年缴租金额经双方协商并签订正式合同为准,七、基本条件(一)承租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内完成园区全部招商工作,累计完成园区内固定资产投资0.6亿元,累计完成园区内固定资产投资1.6亿元,累计完成园区内固定资产投资3亿元,(二)承租人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运营保证金500万元(不计息),如果由于承租方原因在前三年租期内终止履行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