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发改局、财政局,太白湖新区、济宁经开区经发局、财政分局:为支持服务业项目建设,加快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现开展2023年服务业引导资金支持项目申报评选工作,请各县市区按照《2023年市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项目评选办法》(附件1)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县市区发改部门及财政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于12月8日前将项目建设资金申请报告(见附件2)报市发改委,每个县市区限报1个项目,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进行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提出项目支持意见,报市政府,附件1:2023年度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项目评选办法-12.4.docx2023年12月4日。